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信息乡村”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渝委发〔2018〕50号)、《重庆市乡村振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渝委农组〔2020〕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信息乡村”建设工作,现就建设“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信息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内容,是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相关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强化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扎实推进“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建设。
二、相关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要聚焦信息基础设施改善,结合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等任务,加快通信网络、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三、相关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要倒排建设时间表,全程跟踪协调,督促建设进度,合力推进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见附件1。
四、相关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要引导涉农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综合利用,用足用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涉农信息技术服务和供给创新,促进乡村生产生活更加便捷高效。
五、相关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基础电信企业,按照《2022年“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建设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对本年度建设的“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进行查验,并于2022年12月前将年度建设情况及查验结果上报我局。我局将会同市通信管理局对“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建设任务进行核查、确认。
附件:1.2022年“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建设计划表
2.2022年“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