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5480XT/2024-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大数据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征集相关单位入驻重庆市公共数据应用实验室开展公共数据融合应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重庆市数据条例》《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支持数据处理者安全、依法、合规对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我局现面向社会征集一批单位入驻重庆市公共数据应用实验室,开展基于场景的公共数据融合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75日—2024930日。

二、应用场景

申请入驻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聚焦《“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应用场景或其他应用场景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相关单位。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优先。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基于公共数据、社会数据和科研数据等,围绕一个或多个场景开展数据应用研究和数据安全管理的能力。

(三)申请单位应具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团队,团队负责人应熟悉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实施转化公共数据融合应用等能力。

(四)申请单位须配合实验室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的日常管理,项目实施期间派驻技术团队在实验室内开发应用,配合实验室采用必要的技术措施保证公共数据及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可靠。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2024930日前将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通过邮件提交至市大数据发展局(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宇航,联系电话:023-67724218;材料报送邮箱:cqdsjjysc@163.com

附件:2024年重庆市公共数据应用实验室入驻单位申报表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475

附件下载: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应用管理局关于征集相关单位入驻重庆市公共数据应用实验室开展公共数据融合应用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