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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建设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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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大数据发〔201917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组织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

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全面落实《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相关要求,大力推“智慧名城”建,现结合全市重点工作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建设专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设计要求,实施全市“一盘棋”战略,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推动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基础性、枢纽、集约性建设,加快建成结构清晰、体系完备、标准统一、操作性强安全可靠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全面推动新型智慧城市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建设积极性,加快打造“云联数算用”为关键要素的智慧名城。

二、建设目标

争取23年内建成我市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打造“一云承载”服务体系,推进数据“聚通用”,构建城市级的“能力中台”,赋能我市各领域、各层级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

三、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数字重庆云平台、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和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基础支撑,形成新型智慧城市“上云治数综合服务”的智能中枢。

(一)数字重庆云平台

统筹全市云服务资源,集约建设数字重庆云平台,升级云计算、云存储、云管理和云安全等服务,依托平台加快政务信息系统上云,有效打破信息孤岛,形成共享共用共连的云服务体系。2019年,初步完成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为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提供云服务,累计提供服务事项100项以上。2020年,完成重点行业云的互联互通。2022年,累计提供服务事项300项以上

(二)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

加快推进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升级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建成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系统、部门数据资源池,进一步加强全市数据治理,完善全市基础数据库,按需建设主题数据库,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合法合规共享和开放,激活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潜力。2020年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整体升级,基本完成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池和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

(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共性技术支撑,集约建设各类业务协同支撑系统,基于数字孪生理念打造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统筹市民生活服务门户,形成服务政府、市民和企业各类主体,支撑各领域业务应用的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2020年,实体大厅基本建设完成,具备支撑城市运行状态展示、综合管理和指挥决策等能力;运行管理平台基本建设完成,有效提升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水平。

四、具体要求

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年度预算管理有关要求,今年将暂参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项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申报单位需是市政府及市大数据发展局确定的市级城市智能中枢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二)目申报单位应筹集不低于50%的项目建设投资,及时完备项目建设手续,明确项目建设进度及验收时限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编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出诚信承诺书,于2019124日前送市大数据发展局。

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于10个工作日按照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按初审、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示等程序确定专项补助资金,基于智慧城市智能中枢基础性、枢纽性、集约性建设的考虑,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总投资50%,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附件:项目申报清单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19123

(联系人:喻应华;电话:67724489;地址:渝北区星光大厦A6611

附件

项目申报清单

 

一、基础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项目申报资料

(一)市政府市大数据发展局确定的市级城市智能中枢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批示

(二)已列入《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中的内容

(三)符合规范的可行性报告、有关工作方案和计划

(四)发生费用的预算(附预算评估报告或工程造价报告)及建设资金证明

(五)项目实施进度说明材料

(六)项目立项批文或企业管理层立项决议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办公室         2019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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