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开放利用协议使用情况的检查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法定事项、赋权事项 |
市级 |
日常检查 |
7/1/2022 |
《重庆市数据条例》 |
数据主管部门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按照开放利用协议约定申请人拟使用数据的清单、用途、应用场景、安全保障措施、使用期限以及协议期满后数据的处置、数据使用情况反馈等内容,检查申请人是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数据,并向市数据主管部门反馈数据使用情况。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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