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大数据发〔2021〕61号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公布政务云灾备中心选址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申报政务云灾备中心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1〕45号)相关要求,经区县(开发区)申报、专家评审、现场勘查、集中审议等程序,现将我市政务云平台灾备中心选址区县(开发区)公布如下:
一、同城双活:南岸区、璧山区、长寿区;
二、同城灾备:高新区、巴南区、綦江区;
三、异地灾备:万州区。
请以上区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进一步统筹本区域数据中心发展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适度超前建设,避免盲目扩展和资源浪费。我局将在2022年上半年对灾备中心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灾备中心资格。同时,我局将启动政务云平台灾备服务采购,请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