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公开征求《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深入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规范数据管理,促进数据商用、民用、政用,保障数据安全,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为提高《条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定于2021年3月31日—4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社会公众提交意见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电子邮箱:183049659@qq.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法规标准处(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A座602办公室);
联系人:屈特立,联系电话:67769938,传真:67769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