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主要依据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推进全市大数据应用发展项目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促进大数据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市大数据发展局制定了《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项目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和《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线上管理发展的意见》及《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经区县及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推荐,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审核批准并给予无偿资助,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市辖区范围内的大数据应用发展项目。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30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报及审核、资金安排及使用、项目实施与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3条,包括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支持的项目类型。
第二章组织管理共3条,包括市大数据发展局、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第三章项目申报及审核共3条,包括发布通知的主要内容、大数据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申请补贴资金的程序。
第四章资金安排及使用共5条,包括大数据项目的资金来源、补贴资金的分类、补贴资金的用途、资金的拨付、专项资金的核算要求。
第五章项目实施与管理共9条,包括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共5条,明确了监督管理、违规行为以及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第七章附则共2条,包括办法的解释部门和办法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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