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尚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完善数据流通市场和交易服务生态搭建的建议》(第113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立法
我市正在加快推进《重庆市数字经济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已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完成市级部门、区县首次意见征集,并召开立法专题论证会(市级部门、区县专场),同时面对面征求市级部门、重点区县的意见并进行研讨。
二、关于多措并举完善数据流通市场
(一)西部数据交易中心赋能升级情况。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已与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农业、AI算力四个行业数据交易专区。其中汽车专区已引入主机厂28家,二手车商超1900家,保险机构超17家,联合中国汽研发布《新能源汽车数据产品流通白皮书(2023-2024)》,为汽车数据产品流通提供有效发展路径,引入长安道路标注数据,鼓励打造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驾驶模型。金融、农业、AI算力专区正在筹建中。
(二)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机制建设与数据生产流通产业发展情况。一是出台《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提出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机制,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二是依托长寿区开展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建设,聚焦金融、气象、科技、农业等行业,开发数据产品300余个,完成数据交易8笔,引进阿里云、腾讯云、忽米网等优质数商100余家和沃克森资产评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17家,培育鉴微数字、云晟科技等2家本地数商。
(三)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情况。一是做好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重庆已建成全国首个市域一体建设、两级管理、三级贯通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形成上联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横接市级部门、中央在渝机构、公共企事业单位,外连四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下贯全市所有区县镇街的一体化数据底座,实现数据资源全量化编目、一体化申请、智能化开通、全周期管理,依托公共数据开放系统开放58个市级部门、41个区县的公共数据1.8万类、3万余个数据集。二是推动形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机制,出台《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运营机构提供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核定价格。三是鼓励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发展,出台《重庆市数据条例》,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依法收集数据。对合法取得的数据,可以依法使用、加工。对依法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获取收益。支持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发展,为数据交易提供专业咨询、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专业服务。
三、关于强化交易服务生态的搭建
(一)数据流通交易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一是健全数据交易场所交易规则体系,指导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发布“1+6”数据交易规则体系,具体包括《交易规则》《数据合规审核指南》《数据评估指南》《数据训练场使用指南》《交易实施技术指南》《安全保障规范》《交易主体管理指南》保障场内数据交易主体、交易标的、交易流程合法合规。二是出台《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构建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三是编制《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积极选育3批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并推荐至国家数据,通过场景应用激活公共数据要素市场价值。
(二)数据可信流通利用技术推广情况。大力推广应用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数据可信流通技术,重点支持建设汽车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医保行业可信数据空间、重庆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向国家数据局推荐2025年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项目8个,涵盖汽车、摩托车、医药、畜牧等多个行业领域。
(三)区域协同与国际合作情况。一是深化川渝协同互认,积极参编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牵头立项的国家标准《数据要素标识规范》加强跨区协同互认。二是依托重庆自贸区推动编制《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行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探索数据跨境有序流通。
四、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做好数字经济立法工作,提档升级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有序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强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培育,积极推动跨区协同互认。
此复函已经代小红局长审签。对以上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联 系 人:贾新露
联系电话:17725127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