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34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界别:
贵界提出的《关于优化重庆数据产权确权登记机制的建议》(第113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基础与探索实践
国家层面已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系列文件,但数据产权制度尚在顶层设计阶段。我市暂未开展法定意义上的“数据产权登记”,但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已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企业数据资产化领域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为未来确权登记机制建设奠定基础。
(一)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有序推进
依据《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数据条例》《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等政策,出台《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登记机制,按照“市级指定登记机构、两级统一平台登记”的模式和路径,对市、区(县)两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体系进行了制度安排,确保上位规定落地落实。自4月重庆市“登记办法”发布至今,试点对16类公共数据资源的目录、质量、共享开放属性等进行标准化登记。实现数据来源可追溯、共享可管控,为跨部门数据协同应用提供基础支撑。
(二)企业数据资产登记试点成效初显
依托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在汽车、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企业数据资产登记试点,探索数据产品合规评估与资产化路径。2024年完成首批12家企业数据资产登记,发放登记证书14张,涉及数据项5.3万余个,形成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交易”操作流程。试点聚焦数据产品的来源合法性、加工处理合规性及商业价值,为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交易提供市场化参考,相关经验已在长寿、渝北等6个区县专区复制推广。
(三)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指导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制定《数据资产登记指引(试行)》等7项规则,建立数据合规审查、交易撮合、安全保障等机制,累计引入数商1007家,上架数据产品7823款。建成以“山城链”为底座的数据资产登记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存证溯源,为未来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建设积累技术经验。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阶段性回应
(一)关于“建立统一数据产权确权登记管理组织架构”
2025年4月8日,市大数据发展局印发《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指出“登记机构,是指由市数据主管部门指定的,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的事业单位。”当前,市大数据发展局正在与市委编办紧密沟通,确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机构。此外,国家数据局拟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成熟后,扩展登记机构职能,试点探索企业数据资源登记。
(二)关于“借鉴知识产权完善管理模式”
数据产权与知识产权的衔接涉及法律界定、司法实践等复杂问题,需国家层面顶层设计。我市现阶段重点在以下方面探索:
合规性登记试点:参考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经验,在企业数据资产登记中记录数据产品的技术特征、加工过程等信息,为未来可能的权属认定提供参考依据,但不涉及法律层面的确权。
(三)关于“完善数据产权确权登记平台建设”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方面,正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已上线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系统V1.0,可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正在与国家登记系统进行互联互通,实现登记凭证全国可查询校验。2025年计划登记100类以上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一本账。
企业数据资产登记方面,升级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登记功能,试点数据分类编码、安全存证等技术,推动与资产评估、交易流通平台对接,2025年底前,市属国企不低于20项数据资产获得数据资产登记证书,不低于10项数据资产实现评估入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确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机构和实施机构,建立公共数据登记与授权运营联动机制,在智能网联汽车、医疗健康等领域试点数据产品化开发。
(二)扩大企业数据资产登记试点
持续优化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社会数据资产登记指引,明确登记流程、材料清单和技术标准,联合市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数据资源编目,形成国企数据资源“一本账”,试点数据资产入表评估,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加强跨部门协同与政策研究
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数据产权登记试点,跟踪研究数据产权与知识产权衔接的可行性路径;配合市司法局等部门,探索数据资产登记在司法实践中的采信场景,为国家层面制度设计提供重庆经验。
感谢贵界别对我市数据要素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在国家政策框架下,稳步推进数据产权确权登记相关试点,为数字重庆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此复函已经代小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联 系 人:曾宇航
联系电话:15923189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