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63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彭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务数据下沉回流基层应用的建议》(第0637号)收悉。政务数据下沉基层是持续优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功能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必要举措。您提出的建议对加强政务数据支撑应用,完善“国家—市—区(县)”三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总体推动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一是建立“云长制”。2019年8月出台《重庆市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渝委办﹝2019﹞66号),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云长”、6位市领导任“系统云长”、59个市级部门和38个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云长”,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云长”组织体系。二是成立智慧城市领导小组。2019年7月,成立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出台《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渝府办发﹝2019﹞66号),构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135”总体建设框架。
(二)坚持法规先行。初步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数据管理规则体系,有序推进“依法治数”,构建我市数据法治大格局。出台政府规章《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重庆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初步实现政务数据全面规范管理。出台《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印发全国第一个省级数据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重庆市数据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刻画提升数据“聚通用”发展水平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数据利用高地的实施路径。2022年3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数据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法律责任六部分60条对数据做出规范,为现有共享数据的应用划出界限,让各部门的数据应用有依据、能支撑。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持续完善“国家—市—区(县)”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对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国务院部门数据按需调取和落地,完成国家部委到市级部门再到区县部门三级双向数据流通渠道,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无缝级联与互联互通。二是深入实施“三清单”制度,强化数据目录管理,规范编制全量政务数据目录,开展全市政务数据普查摸底工作,以形成市区两级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逐步构建全市“数据图谱”。坚持应用导向,强化政务服务与数据共享协同,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数据目录关联机制,实现“数”尽其用。坚持需求导向,梳理数据共享需求,发布重庆市和区县政务数据共享目录和责任清单,落实数据共享责任,完善数据目录,实现数据应享尽享,提升数据统一调度和集中展示能力。三是在“云长制”框架内,会同市政府督查办综合使用项目管理、安全检查、督查等考核手段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四)建设支撑体系。按照《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规范企业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政务数据标准建立、平台建设、系统整合、资源共享、网络优化、共享应用、制度保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构建起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体系,着力提升数据共享开放意识,破除行业间数据壁垒。在市—区县两级智慧城市建设研发体系过程中通过多供给、多渠道、多比较方式,以性价比作为采购标准,严格执行破除单一主题技术绑定风险要求。此外,在技术体系上,市大数据发展局因地制宜,统一最低建设技术标准,给区县弹性选择空间。目前已初步实现纵向贯通横向到边的数据共享体系。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市-区县”三级数据共享体系,实现7个国家部委、76个市级部门、3个公共企事业单位、38个区县及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等政务数据共享互联。川渝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开展市区(县)政务数据协同共享试点工作,打通试点数据下沉通道,推进市级政务数据下沉和区县数据按需采集上报,24个区县成为我市首批试点区县。
(五)壮大数据资源。目前,市共享系统已连接41个区县和79个部门,已共享4154类政务数据资源,覆盖了69个市级部门(含二级部门),日均调用数据量1090.7万条,累计调用数据量169.8亿条,累计调用流量13.8TB。部门资源池已有68个部门汇聚了数据,已汇聚数据资源3328类,汇聚数据总量超过30.1亿条数据,其中涵盖了7593万条法人数据、1.45亿条电子证照数据、53个图层120GB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加强数据治理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和工作体系,推动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开展数据标准化巡查、清洗、去重、校验、修复等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政务数据清洗和比对加工。开展政务数据质量监测评估,建立政务数据疑义、错误快速校核机制,提升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
(六)打造典型应用。一是建设智慧城市基础支撑平台。重庆市按照《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相关要求,聚焦基础性、枢纽性、集约性项目,加快建设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数字重庆云平台和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等“一中心二平台”,着力打造“一云承载”服务体系,推进数据“聚通用”,强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能力保障,形成新型智慧城市“上云治数综合服务”的基础支撑。从2019年开始,上述项目相继启动建设并陆续投用。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方面,顺利完成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代替旧共享交换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家—市—区县”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全覆盖,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数据治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共享交换和合理开放利用,激活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潜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市公共数据开放系统正式上线成为全市公共数据唯一的开放服务门户,并集目录发布、数据汇聚、数据发布、便捷检索、统计分析、互动参与、应用展示等功能为一体。数字重庆云平台方面,多云管理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实现了存储、计算、网络资源的动态分配和按需供给,为各市级部门、区县政府政务信息系统上云、整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方面,建成投运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现“一键、一屏、一网”统筹管理城市运行,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政务服务、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重大项目等主题监测预警和调度指挥;按照共性技术、业务协同、知识模型、安全保障4个大类,大数据、人工智能等16个小类,上架能力数超200项,为各类智慧城市应用建设提供了全面的共性技术和业务协同支撑。二是聚焦市区(县)两级重点场景推进智慧应用。市级层面,搭建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在渝中区试点,按照“1+3+3+7+N”基层智慧治理整体架构,汇聚基层治理党务、政务、综治三类数据,统一部署PC端入口和APP端入口,基于CIM平台建设消防应急联动、智能电梯监管、出租屋智慧管理等应用场景;推动城市CIM平台试点建设,完成渝中区全域21万平方公里倾斜摄影、4栋精细化模型、3栋分成分户模型、5平方公里3DMax高渲染引擎建模工作;推动建设城市交通平台,提出“1+3+N”总体建设架构;对照市规自局“113N”总体框架,形成《数据目录清单(初稿)》;推动建设安全监测平台,聚焦燃气、气瓶、桥隧、成品油等重点领域,逐步推动重庆市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推动建设食品安全平台,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推动全市学校、养老机构、社会餐饮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上线“渝溯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做好食品安全溯源;推动建设生态环保平台,协同广阳岛绿色发展公司建设智慧广阳岛一期,发布生态模型(EIM)体系和智慧生态白皮书,完成5G专网建设,搭建EIM数字孪生平台底座,建成智慧生态、智慧建造、智慧风景、智慧管理四大应用场景,并启动长江模拟器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建设知识产权法庭,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建设重庆知识产权法庭科技化、智能化建设相关事宜多次专题研究,形成《关于加快建设重庆知识产权智慧法庭的报告》。区(县)级层面深入调研区县,鼓励基层应用创新。2022年3月10—11日,李斌副局长带队赴开州、丰都调研大数据智能化工作。了解调研区县智慧城市建设的政府投入情况,对区县紧跟市委、市政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态度表示肯定。进一步了解区县在对标市级新型智慧城市的过程中,自我城市大脑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发能力以及应用建设情况和各区县的应用场景谋划,确保各个区县各有特色,特色不盲从,资源不浪费。此外,利用政务服务数据创新推动政务服务工作。鼓励各区县充分利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积极创新政务服务应用。比如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构建以“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照)”“免审即享”3个子系统为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两江新区积极探索智能申报、即批即得服务,试行智能“秒批”新模式;巴南区启动打造数字化营商环境,上线“巴巴实”企业服务云平台。
(七)开展市区协同试点。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要求,统筹推进数据归集利用和共享,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市区两级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格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开展市区两级政务数据协同试点工作。旨在通过此次试点,各试点区县承接市级部门数据落地,先行打造出一批典型“住业游乐购”应用场景,积累好“用数”经验,并通过持续推广和深化拓展“住业游乐购”全场景集,发挥出数据共享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2021年4月2日,市大数据发展局向全市各区县下发《关于开展市区政务数据协同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1〕11号),启动市级政务数据下沉区县试点工作。2021年7月27日,市大数据发展局组织专家对照评审指标对提出试点申请的24个区县的试点方案进行了评审。24个区县专家评分全部达到60分以上,基本具备了承接市级数据的基础条件。2021年9月10日,市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关于公布市区政务数据协同试点区县名单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1〕41号)。市大数据发展局根据市政务数据共享目录,梳理出法人、政务服务相关的30类政务数据,可以作为向区县下沉的试点数据。2021年12月15日,市大数据发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区政务数据协同试点数据对接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1〕65号),启动试点数据对接工作。已完成法人、政务服务相关的30类政务数据推送到区县数据资源池。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开展数据普查。为了摸清我市数据底数,同时明确政务数据可下沉情况,启动全市政务数据普查工作。2022年,重庆市云长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数据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在政务信息系统应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依照权力清单履职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中产生的成果记录(含涉密数据)及其采集和存储情况、关联关系、共享开放、外部获取情况。通知要求各个部门全面梳理内部数据的组成、体量、采集和共享开放等情况。同时,市大数据发展局将根据各部门自我梳理情况进行校核工作,编制形成《重庆市政务数据目录(2022版)》。以此目录进行发布,推动数据汇聚,深挖可下沉数据。
(二)编制数据治理技术标准。2021年以来,市大数据发展局认真研究梳理数据分类及使用管理情况、分类分级开展数据安全管控、数据存储策略,编制了28个数据治理技术文件,规范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共享、开放、销毁等行为及其安全与管理活动。试运行一年后,拟根据《重庆市数据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施行。
(三)加强“管数”考核。市大数据发展局依托重庆市云长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已将各部门“管数”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每年开展。今年将重点聚焦数据普查工作进行考核。
(四)推进区县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区县按照融跨平台建设思路,根据各区县特色,目标导向,打造有特色有侧重点的场景。下一步,市大数据发展局将继续助力渝中区基层治理围绕系统架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技术标准规范等方面做持续优化。同时统筹协调平台建设、基础数据、应用场景、CIM相关事宜,在现有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化打造。进一步与区县深入对接交流,在改革创新、发展实效、区域差异、长效运营等方面与区县共同探索破局点。
此答复已经代小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