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5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向其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效利用财政资金统筹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建议》(第0425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主要做法
为提升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共建水平,加快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近年来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
一是2018年建立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未纳入项目清单的,市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市财政局不予安排项目资金。按照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能分工,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由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组织申报、评审、编制和发布。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通知》(渝发改技〔2019〕1816号),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批流程及要求。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共建共享和数据资源规范管理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0〕12号),提出20条集约共建措施。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建立市级政务信息系统登记备案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市级政务信息系统登记备案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0〕23号),探索建立市级政务信息系统总目录。认真落实《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整合、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管理流程及要求;该办法即将提请市政府审议后印发实施。
三是加快推进以“两平台一中心”为核心内容的城市智能中枢建设,奠定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共建基础。建成“数字重庆”云平台及其配套的多云管理系统,基本完成全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正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开展同城灾备、同城双活、异地灾备数据中心的规划布局。基本建设具备206个共性技术、业务协同能力组件的城市智能中枢核心能力平台,将统一为我市各级各部门提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维中必备的中间件和技术支撑。加快建设集4大基础数据库、60个以上部门数据资源池、20个以上主题数据库和统一共享、开放系统于一体的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统一为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务数据编目、校核、共享、开放等服务。
四是加快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努力避免重复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328号令),推动出台《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20〕111号),组织编制《重庆市政务数据共享目录(2020年版)》和《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2020年版)》。截至2020年底,共享政务数据资源3503类,同比增长39%;累计数据调用量超94.4亿条,同比增长170%,有效支撑了“渝快办”“渝快融”“渝康码”等典型应用;向社会提供涉及48个市级部门、20个主题、853类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市场监管、税务、司法、交通、卫生健康、教育等多领域公共数据。
二、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18年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制以来,市级各部门整合共享、集约共建的意识不断增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及要求逐步规范,总体上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建设缺乏统筹、项目前期深度不够、监管不到位、建成后作用不明显等问题。深挖其成因,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部门大干快上、盲目上马项目的思想依然突出,但缺乏专业力量,对项目管不住、不会管,“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突出。二是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利益格局固化,整合共享难度大,自上而下、条块分割的现状难以改观,需要下更大决心在机构编制、财政资金上进行整合统筹。三是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联合管理尚未形成闭环,如初步设计审查环节职责边界还不清晰,验收、绩效评价等事后监管还存在真空。四是大数据智能化技术突飞猛进,给标准化程度低、需求调整多、版本迭代快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带来较大挑战。
三、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发挥好各级大数据发展局和国有信息化服务平台公司的统筹作用、转变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等建议,结合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将稳妥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改革。
一是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加快出台《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确保信息系统有机整合,避免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研究制定信息化项目(含建设和运维项目)验收管理制度,规范项目验收程序、要件、效果等要求。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按程序组织验收;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由市级各部门组织验收后按程序向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报备。研究制定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对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督促发挥项目作用。
二是制定政务信息化建设计划。结合全市“十四五”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围绕党的执政能力信息化、民主法治信息化、综合调控信息化、营商环境信息化、政务服务信息化、公共服务信息化、公共安全信息化、城乡规划和建设信息化、防灾防备信息化等主题,提出“十四五”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计划。
三是着力提高整合共建水平。结合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行“云长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督促市级各部门提出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3至5年的整合建设方案,理清建设思路和推进计划,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依据。整合建设方案中,对存量项目不整合的,不安排运维资金,不支持新建项目。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关注信息化项目编制质量,加强对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是加快建设一批集约化项目。发挥数字重庆公司作用,加快完善“数字重庆”云平台、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全市统一协同办公云平台、新型智慧城市核心能力平台等基础性、集约性项目功能,引导各级各部门基于大平台、大系统开展集约共建。探索推动市级各部门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开展信息化建设,减少对服务器、存储器、机房设施设备等重资产的投入。
五是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改进全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子系统的功能,与重庆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数字重庆”云平台等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实现对项目规划、酝酿、申报、实施、审批、验收、评价等的一体化监管。
此答复函已呈我局罗清泉局长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您对以上答复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或者通过电话等渠道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