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68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市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民营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06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委网信办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正积极组建重庆市智能化发展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将为我市大数据智能化发展规划路径制定、重大工程组织实施、标准研制、发展政策等提供智力支持;对全球大数据智能化发展趋势及前沿领域开展研究;依托其自身资源,在智博会等重大活动筹办、重大项目引进、重大平台建设中发挥积极推动促进作用。
二是完善产业政策体系。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民营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到既确保财力当期可承受,又能精准有效促进产业发展。
三是健全人力资源支撑体系。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进一步加快大数据产业领域队伍建设。一是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人才培养选拔、各类培训研修中对民营企业大数据智能化人才予以支持。二是加大培训支持力度。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全国高级研修项目和市级研修项目。三是依托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支持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培养。四是加强市、区(县)两级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人才服务证制度,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居留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项目孵化、职称评聘等“一站式、专员化”服务。
四是加强财政支持与产融创新。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两方面加大对民营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支持。一是加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等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围绕大数据核心技术、产业链建设、重大应用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方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培育一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通过实施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转贷周转、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大数据企业的信贷投放,缓解企业难题。同时,依托市产业引导基金、天使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股权投资方式积极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民营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
五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市大数据发展局已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重庆市全面实施“云长制”工作方案》《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等相关政策法规,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数据安全责任、数据使用责任、数据保密责任、网络安全责任等作出了明确,建立了我市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和公共数据共享绩效评价机制,明确了各部门数据管理及使用的职能职责。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提升共享数据的质量和时效,加强数据应用的统筹管理及行业自律,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罗清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