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3〕35号)有关要求,我局面向全市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申报。为快速响应各申报单位关于延长申报期限、提升系统操作便利性等诉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即日起至8月31日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并于9月1日重新开放。申报单位申报时间调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推荐单位推荐时间调整为9月16日至9月25日。
请各申报单位充分利用时间,提前准备《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等申报资料,待申报系统重新开放后再进行线上申报。
附件: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