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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5480XT/2023-00054 [ 发文字号 ] 渝大数据发〔2023〕3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大数据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335号)有关要求,我局面向全市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申报。为快速响应各申报单位关于延长申报期限、提升系统操作便利性等诉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即日起至831日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并于91日重新开放。申报单位申报时间调整为202391日至915日,推荐单位推荐时间调整为916日至925日。

请各申报单位充分利用时间,提前准备《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等申报资料,待申报系统重新开放后再进行线上申报。

附件: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3727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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