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9号),切实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要求,我局拟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申报,现将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5日前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
(二)推荐项目确定阶段。市大数据发展局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被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
(三)上报阶段。8月25日前市大数据发展局将通过申报系统将我市推荐项目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联系方式
数据管理和流通、数据安全管控示范:数据资源管理处联系人:胡冯,联系电话:15223052233,电子邮箱:709111826@qq.com。
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数字化治理应用示范:融合发展处联系人:岳鑫,联系电话:023—67724377,电子邮箱:cqdsjfzjyx@163.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和实施方案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