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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5480XT/2023-00085 [ 发文字号 ] 渝大数据函〔2023〕210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大数据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关于市六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09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

关于市政协一次会议第1094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国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数据智能化人才培养建议》市六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094提案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大数据智能计算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

我市高度重视大数据智能计算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在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经费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持续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生态。

一是完善支持政策。先后出台实施《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重庆市数字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等系列政策。规划指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产业发展体系健全、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技术创新能力突出、数据资源要素富集的“五十百千”(即举力培育5家数字经济上市企业或独角兽企业、集中打造10个以上数字经济产业园、协同建设100个以上研发创新平台、加快培育1000家以上高成长型数字经济企业)数字产业发展格局,数字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成万亿级数字产业集群。

二是支持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协调推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各类平台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持续支持大数据智能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渝州大数据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发展。推动中移物联网开放实验室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积极筹建重庆市先进计算研究院

三是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安全等领域组建或备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征集相关单位入驻公共数据应用实验室,开展公共数据融合应用合作。推动数字重庆公司与重庆邮电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校企联合优势,在共建共享城市新型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与服务、人才交流与培养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大数据智能计算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在应用场景“揭榜挂帅”、试点示范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和引导实验室寻求重大发现、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将创新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努力建设发展成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市级大数据智能化科技高地。

二、关于构建以数据科学与智能科学为核心的关键基础研究,和以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为核心的关键技术研究体系

一是出台科研支持政策。出台《重庆市基础研究行动计划》,修订《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大力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理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修订《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新设置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以行业产业重大技术需求为导向,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勇闯科研“无人区”。

二是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全市基础研究投入从2017年的15.8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29.7亿元,年均增长22%。设立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支持基础研究,目前已累计设立5支联合基金。建设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超瞬态实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平台999家、新增新型研发机构179家,落地建设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65家。

下一步将以数字重庆建设为契机,持续加强大数据智能化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重点突破面向自然语言理解和图像图形的认知计算、面向真实世界的视听觉感知及计算、人机智能共生的行为增强与脑机协同、群体智能的结构与组织、不确定性推理与决策、可解释深度学习、类脑感知学习控制等理论和方法。同时以数字化变革为引领,持续加强网络算力、数据资源、能力组件、知识模型、应用系统等关键应用技术研究,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持久动力。

三、关于系统推进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我市高度重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围绕人工智能赋能,改革学科专业建设模式,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完善学科建设规划,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出台专项支持政策。统筹推进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出台《重庆市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学科建设行动计划》,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转型升级,聚焦智能通信、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能汽车等领域,从建设方向、课程体系、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是加大专项投入保障。累计投入1亿余元支持人工智能+学科群建设,加快构建院级、校级、市级三级建设体系,实现在渝研究生培养单位人工智能+学科群全覆盖。已完成第一轮30个“人工智能+学科群”建设,正在开展第二轮立项及培育建设。

三是改革人才评价体系。围绕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所需,印发《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将大数据智能化人才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开发应用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运营管理人才。新增设立大数据智能化专业职称,自2020年初次评审以来,累计评审通过413人,数字人才梯队不断壮大。新增设立数字技术专业职称,将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职称破格条件,健全数字人才评价体系。印发《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信息技术、制造、大数据领域)》,其中涵盖大数据领域36项,做好国际职业资格互通互认服务。

四是强化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市级工程师创新能力培训基地、高校、行业协会等机构,统筹组织高级研修项目,重点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累计培养中高级人才500余名。深入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研究制定支持数字技术工程师发展的10条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培养与使用、评价与激励相衔接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将全力支持智能通信、智能汽车、智能安全、智能集成电路、智能决策等“人工智能+”学科群建设,支持智能交通、智能制造、智慧文旅等领域典型应用场景打造,激发学科融合的乘法效应,共同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同时加大对优秀数字人才培育力度,在申报重庆英才计划、卓越工程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专家大师工作室等人才项目时优先予以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代小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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